食用酒精国家食品安全新标准将实施

2017-06-20

       近期,国家卫生计生委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酒精》,标准将于2017年6月23日正式实施。

       标准再一次明确了食用酒精的定义,以谷物、薯类、糖蜜或其他可食用农作物为主要原料,经发酵、蒸馏精制而成的,供食品工业使用的含水酒精。标准明确了,该标准代替GB10343—2008《食用酒精》中的部分指标,GB10343—2008《食用酒精》中涉及到该标准的指标以该标准为准。

       这些指标是食用酒精产品食品安全方面的准入指标,同时也是食用酒精质量水平的重要指标。这几个指标分别是:酒精度≥95.0,醛≤30,甲醇≤150,这三个指标和现行的GB10343-2008《食用酒精》普通级理化要求指标一致。氰化物≤5,也和GB10343-2008《食用酒精》理化要求指标一致。污染物限量方面,铅指标为1.0,比GB10343-2008《食用酒精》理化要求指标≤1mg/L要更加严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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